在职研究生

沈阳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招生简章(贵州班)

学费:30000

学制:详询

上课形式:面授班

地点:贵州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72年来,学校实施特色发展、错位发展、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战略,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课程设置

    学科专业

    专业名称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内科学

    儿科学

    神经病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

    急诊医学

    重症医学

    全科医学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外科学

    骨科学

    妇产科学

    麻醉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

    放射影像学

    超声医学



    院校简介

    院校简介: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72年来,学校实施特色发展、错位发展、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战略,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沈阳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完善。学校设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24个二级学科和领域。学校与大连医科大学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建有市政府特邀院士工作站,是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辽宁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附属中心医院手外科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斐里德·穆拉德工作站。拥有辽宁省重点实验室5个,沈阳市重点实验室9个,沈阳市工程中心1个,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

    为了给社会输送更多的优秀医学人才,目前我校特开放了临床医学专业的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外科学、骨科学、妇产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十五门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用以培养更多的医学人才。


    招生对象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4、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学业。

    5、应试外语为英语。

    6、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7、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8、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材料;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材料;

    4、《沈阳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专硕附件1、学硕附件2);

    5、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

    ①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附件3)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学制学费

    收费标准:

    学费:按阶段缴纳学费,课程考核阶段10,000元/人;学位申请及授予阶段20,000元/人;在线课程学习费由学堂在线另行收取。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是培养具备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通过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的能力,掌握基础医学中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常见病名发病诊断处理的临床基本技能、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结业证书

    学业要求:

    (一)课程考核阶段(第一阶段)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按照《沈阳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沈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进行安排。学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可自主选择到校课堂授课(线下)或线上学习课程,完成规定的学分,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沈阳医学院研究生学院与认定的中国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课程学分互认,学生自愿自费、自由选择课堂学习或者线上学习。到校课堂授课(线下)安排以当年课表为准,授课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步。

     

    (二)学位申请及授予阶段(第二阶段)

    申请人第一阶段完成后双向选择确定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部门组织下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导师指导申请人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依照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获取证书:

    对通过课程考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人另需通过临床能力考核),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电话:400-061-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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