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关于启动2019年度上海戏剧学院 “大学生创新计划”和“啄壳计划”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19-05-05 16:23: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2015]3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6]2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我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计划”和“啄壳计划”的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大创”、“啄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和创作主体为上海戏剧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其中大创只资助本科生)

2、作品要求主题积极向上、创作导向正确,艺术构思较为成熟;

3、项目可以是个人申请,也可以是团队申请,团队申请的项目必须选择1位学生作为该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或借用他人名义申报。一个同学至多出现在两个项目团队中,团队成员资料应真实,不得虚假填报团队成员资料,如有发现,将影响日后资助额度。

5、项目负责人需自行联系一位导师,导师应是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学生在项目实施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完成项目成果,保证当年完成结项。

6、本年度不再接受历年中途放弃或被终止的项目及该项目负责人的申报。

 

二、项目分类

本年度资助以下9类资助创新作品的创作、演出和展览:视觉传达设计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类;戏剧舞蹈、音乐艺术类;环境设计类;服装设计类;产品设计类;工艺美术类;互联网+文化创意类;综合类(含公共艺术、美术、影视等)和创业项目。创新作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经专家评审,拟立项资助总数原则上不超过75个项目,单类不超过15个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和评分等级予以分配,要求项目负责人需确保资助款用于项目投入,不得挪作他用。

 

三、资助流程及要求

1、立项申请(即日起-2018年12月5日9:00):

1)   登陆网站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请表》和《预算表》,剧目类需另行提交完整的剧本大纲(1500字以上)或成形的剧本

用户名:学号       

密码:教务系统查成绩的密码。初始密码(本科、研究生相同):1

2)立项评审(暂定12月21日前):项目负责人通过PPT(3-5分钟)阐述项目简介、项目组成员具体分工、项目进度安排、创新点和难点、项目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预算;

3)    公示立项名单及资助额度(2019年1月上旬)。

2、    中期评审(2019年5月中旬):项目负责人通过PPT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难点和疑问,根据创作特点和中期审查结果,中期通过的项目持发票报销资助费用的60%(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一次性报销)。中期评审结果不合格、无故缺席或无进展的项目,教务处、学生处有权终止项目资助。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大创、啄壳项目财务报销指南(学生精简版)另附。

3、    结项评审(2019年10月中旬):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各类别成果报告的要求提供附件并进行答辩。结项评审通过并提交《附件2》中的成果报告后,发放资助费用的40%(直接打入项目负责人学校银行卡),不合格终止资助。部分完成项目可以申请提前到中期评审时进行结项评审答辩,提交结项材料。所有项目须参加10月中旬结项评审,特殊原因延期至12月完成结项的项目,也需参加结项评审,由评委组决定该项目是否终止,如未参加结项评审的项目,经费自动取消,教务处、学生处将不再接受相关延期申请。

4、    项目结项后,将对参与项目的本科生认定上海戏剧学院社会与艺术实践(第二课堂)学分。

5、    学校有权推荐资助项目至“汇创青春”各类承办高校及其他学科竞赛进行校内外展示和评奖。重大项目、优秀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结项后可申请追加经费。

6、    如资助项目涉及以下情况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报教务处、学生处批准,合作协议、获奖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1)  涉及校外单位、组织、个人合作的;

2)  有计划商演的;

3)  需自行参赛评奖的;

4)  在境外或国外演出且涉及经费报销的。

上海戏剧学院教务处、学工部

 2018年11月1日


快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