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关于2019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参加全国统考报名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19-04-29 14:15:17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9]1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9]3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开始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对象

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在“平台”采集过图像和指纹,且在资审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北京或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

如因工作单位调动至其他省市的并申请在新工作单位所在省市考试的,须向学校提出申请(以“申请变更工作单位所在省市”为邮件主题,发送变更申请书面材料与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即可,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平台上予以修改相关信息后,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日至3月25日

五、报名审核

学校将于3月28日之前对申请人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缴费

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缴纳费用后不可更改考试科目、不能退费,请申请人务必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七、准考证下载

平台将于2019年5月13日至19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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