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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暂行办法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20-02-17 13:56:59

(2019年1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一、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目的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进一步改进和树立良好的学风,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学位论文评阅的客观公正性,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形式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采用“双盲”形式,即评阅专家不知道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不知道评阅专家的姓名。


三、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实施办法

(一)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学位办公室和各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具体实施。学位办公室对各院系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职责。

(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由学位办公室确定。

(三)各院系以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单元建立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包括专家的姓名、年龄、单位、职称、是否博导、通讯地址(含邮编)、电话、电子邮件、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各学科专业的导师应积极参与专家库的建设。

(四)各博士点专家库一般不少于15人;以博导为主,非博导一般不超过1/5,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3。各院系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专家库。


四、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工作程序

(一)每年3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拟毕业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按要求向学位办公室报送拟毕业博士生名单数据库。

(二)每年4月上旬确定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2019年学位办公室按拟毕业博士生30%的比例,采取系统随机抽签方法确定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2020年学位办公室按拟毕业博士生50%的比例,采取系统随机抽签方法确定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自2021年开始,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比例为100%,不再抽签。

(三)学位办公室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名单通知相关院系。被抽中后,因故不参加匿名评阅而申请延期毕业者,下一年直接参加匿名评阅;当年缺少名额不另外补充;各院系应及时将申请延期的名单报送学位办公室和其他相关处室。

(四)在规定时间内(院系自定具体时间和要求),参加匿名评阅的博士生提交4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装订的博士学位论文给所在院系。

(五)各院系指定专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位匿名评阅专家,要考虑学科专业的合理性,其中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

(六)各院系指定专人尽快将评阅材料送交匿名评阅专家。匿名评阅意见返回后,由各院系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以保证匿名评阅专家的隐名权益。

(七)1位匿名评阅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商议是否允许进入答辩程序;如需要可再聘请1位匿名评阅专家,再次匿名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后可进入答辩程序。2位或以上匿名评阅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不得进入答辩程序,按规定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五、其他

(一)各院系可制定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实施细则。各院系应妥善保存匿名评阅档案,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给予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适当经费补贴。

(三)本暂行办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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