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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19-05-05 13:58:23

   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讯4月26日上午,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框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举行。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我校党委书记郭为禄出席仪式并讲话,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与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签署了合作协议。上海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及干培处、研究室、信息处等部门负责人,我校副校长陈晶莹、张明军、周立志及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主持。








   叶青对上海市高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谢意。他介绍了学校的最新发展情况,表示我校与上海高院多年来一直紧密合作并取得了显著的合作成果,大批学校的优秀校友奋斗在上海司法战线上,双方共同致力于国家和上海法治建设。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体现了双方的深厚友谊,更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下,双方聚焦国家和上海发展,携手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相信对双方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也一定能取得合作的圆满成功。


郭为禄对双方合作充满信心,表示双方在此前法律助理人才联合培养等合作项目上均取得了明显效果,实现了法院和法学院“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初衷和目标。随着国家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五个中心”建设,院校合作又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和使命任务,双方将在已有合作成果的基础上,更好推进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的共享和互补。郭为禄对合作提出了三点想法,希望双方在提升合作高度、增强品牌特色和优化合作机制三个方面重点探索、挖掘和深化,积极对接国家战略,抓住长三角协同发展的机遇,谋求长远发展,推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双赢目标,共同为中国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刘晓云表达了对华政的高度肯定和认可,感谢华政为上海法院系统培养了大批的优秀法治人才。他表示,上海高院与华政有着深厚的渊源,多年来紧密合作互相扶持,见证了彼此的发展历程和取得成绩,此次签署合作协议,希望双方能够进一步统筹优势资源,增强合作实效,打造合作品牌。就合作推进方面,他提了三点希望:要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工夫,有效沟通,有序推进,促进合作的规范化;要在拓宽工作思路上下工夫,实现合作品牌化;要在求真务实上下工夫,确保合作实效化。希望双方通过持续的合作共建、资源互补,形成法院与法学院的合作典范。


 


   此次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深化合作的新篇章,是贯彻落实两部委卓越法治人才教育计划2.0的具体举措,双方将充分推进优势资源的共享和互补,对接国家战略,深化和推进法律助理联合培养,共建司法学研究院,联合开展司法案例精选,共同开展专题调研,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等合作项目,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推动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工作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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